青年創業及圓夢網站「創業空間」並非「青創園區」-報載「行政院狂推青創園區 審計部︰八成變蚊子館」澄清說明

青年創業及圓夢網站「創業空間」並非「青創園區」-報載「行政院狂推青創園區 審計部︰八成變蚊子館」澄清說明

最後更新日期:2015-08-26 13:44:14
104年8月22日自由時報報載:「行政院狂推青創園區 審計部︰八成變蚊子館」,在此作澄清說明
一、回應說明:

青年創業及圓夢網設置「創業空間」專區,主要係將全國可供創業者使用之創業空間結合Google地圖系統,提供有需求之創業者,可方便與經營方洽接租借或申請進駐,屬便民措施,與報導所稱青創園區設置之目的及屬性,實屬不同。
二、重點說明:(一)報導所述「審計部最新104年總決算報告指出,到今年4月底,經濟部清點全臺可供出租與青創業者使用的創業空間共有201個,包括co-working space、創新育成中心及公有活化空間等,實際滿租數僅33個,出租率僅16.42%,超過八成淪為『青創蚊子館』;其中co-working space的23個場地僅租出去一個。」一節,恐誤解「創業空間」之意涵,將「創業空間」誤解為青創園區。
(二)目前於「青年創業及圓夢網」刊登之創業空間有「Co-working space共同工作空間41處」、「創新育成中心104處」、「公有活化空間89處」、「訓練場地43處」及「社會企業專區」5種型態,目前合計277處創業空間。
(三)其中公有活化空間89處,包含交通部42處、財政部26處、縣市政府18處、農委會1處、工程會2處,皆為舊有待活化空間,並非因推動青年創業使用而新設置之「青創園區」,亦非推動青年創業所衍生之空間,這些空間過去受限於交通、修繕經費、法定用途等因素而待活化。近期因推動青年創業專案,特結合中央與地方政府單位,盤點所轄待活化空間,再推薦較具發展潛力者,提供給青年創業使用,並非增設青創園區。
(四)目前89處公有活化空間,已出租22處(含交通部青創文創直接承租臺灣鐵路管理局公用不動產方案21處、縣市政府1處),其他67處尚未出租空間,則因修繕費用或租金考量、或缺乏適當行銷管道等原因暫未出租。(五)至於co-working space(共同工作空間),係民間為推動共同工作文化而成立,如暢橘(Changee)、卡市達加油站、好伴、范特喜微創文化等,不僅提供物理上的工作空間,更是提供共同工作者社群的平台,動態性提供青年創業家使用或進駐;另各創新育成中心進駐率達8成,已廣為創業青年運用。
(六)未來強化現有待活化之公有空間,搭配各部會相關活動行銷推廣,或巡迴進行空間動態廣宣,吸引創業者使用。

創業空間活用亮點個案請參閱:初木工作室端倪咖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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